
你是否遇到过去年发生的业务今年才开票的情况?你知道这种情况下会有税务风险吗?怎样操作才比较妥当呢?
问:
我们公司去年预收了一家客户的一笔货款,货也发给客户了,但是因为客户始终不确定开票抬头,导致从去年年底拖到现在还未开票。现在这家客户跟我们公司说要开发票了。我去年是入账预收账款,没有做未开票收入。请问现在开具会不会存在税务风险?去年的业务现在开票的话,因为有疫情税率降为1%,现在开票税率按1%还是3%,怎么操作?像这样的业务正确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答:
1.如果预收账款金额对于企业业务量来说比例较小,甚至微不足道,现在开具发票税务风险较小。如果金额相对于公司业务量来说比例较大的情况下,有点过于突显,就需要更正申报。
2.税率要依据购销合同内容而定。如果明确是去年已经发货,需要按照原税率3%开具增值税发票。
3.原来因为客户开票抬头不确定未开具发票,现在需要开具发票,需要关注发票的抬头方与原购货单位之间的关系,预防造成三流不一致或虚开发票的情形,可以通过修改购销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