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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周边>是什么让巩汉林觉得“给中国人丢脸” 明星偷税漏税话题再引关注

近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播艺术团说唱团演员巩汉林在3月6日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称,看看我们泛滥的“饭圈”,明星收入几千万、上亿还在偷税漏税,“完全给中国人丢脸”。言论一出,明星偷税漏税话题再次引发网民关注。截至3月7日上午9时间,微博话题#巩汉林称明星收入上亿还偷逃税个中国人丢脸#已上升到31位,阅读量达1.5亿。
听到巩汉林的这番话,很多人留言说:这才是真正的老艺术家,敢于说真话,说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打了多少明星的脸?,有人称赞:这就是艺术家与明星网红的区别巩汉林正义感直言的性格获得一致夸赞!有人希望:税务局继续加大对明星网红的税务监督,加大惩罚力度,重拳出击。
盘点娱乐中偷税漏税的明星
近年来,不少明星网红偷税漏税频频登上微博热搜,因为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个税往往征收比例较高,不少人想尽各种方法避税。
2018年6月初,国家税务总局查实,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中偷逃税款730万元。此外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税务机关最终对范冰冰及其公司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总计8.83亿元。
2021年4月,上海市税务局接到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随后国家税务机关查明,郑爽在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时,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郑爽从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最终对郑爽处以罚款2.99亿元。
2021年12月,国家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最终查明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更为离谱的是,有关部门发现薇娅存在偷税漏税后,多次提醒督促其整改,但薇娅方仍然整改得不彻底,因此便展开了深入调查,最终发现存在严重偷税漏税问题。
明星偷税漏税主要五种套路
1、签订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2、成立个人工作室
按照税法核算,明星以个人身份征收的所得税税负是最高的。因此,明星成立工作室、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等形式,缴税可以按照工商户缴纳,纳税合并征收,不但可以大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还可以将个税税率降至35%,来进行相对较低的企业赋税。
3、选注册地
在海内外存在许多“避税天堂”,比如很多明星的经纪公司、个人工作室或传媒公司的注册地都在新疆境内的县级市霍尔果斯。被誉为明星避税天堂的霍尔果斯规定,到2020年年末,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免税五年减税。因此,这座小城扎堆注册了多达4000家以上的企业。其中实体企业只有2%,剩下的98%都是没有实质性经营业务的注册企业。
4、片酬“税后价”
由于明星在纳税规则上和普通民众并无差别,因此,对于片酬动辄千万甚至过亿的明星而言,一次取得的片酬越高,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多,为了降低或规避这种“超额累进税率”,很多明星都会与合作机构私下达成协议,通过分散支付的方法规避加成征收的税额。比如通过分期付款或多阶段合同来避税。要求制作方支付“税后薪酬”也较为常见。圈内认可的明星出场费应该是税前收入,但是很多明星会要求制作公司按照税后金额全额支付。
5、股权代替片酬
去年的“限薪令”使得很多明星另辟蹊径,将部分片酬转化为股权。很多有实力的制作公司通过合股开公司及将片酬转化为投资、股权、红利等,以这种新型分红方式紧密锁定跟明星的关系。演员摇身一变成了出品人、制作人,既可以躲开“片酬过高”这个人人喊打的靶子,又可以避免收入纳税,更能用股权抬高公司利润,以分得更多的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