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将至,各商家为双11促销卯足了干劲,花费了不扫的心思,也花费了不少的广告费、宣传费。最近有同学问到:我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推广费比较大,请问推广费属于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吗?税前扣除有限额吗?我该如何做账?
不着急,慢慢来
首先,广告费,一般应通过媒体传播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比如: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广告费、业务宣传、市场推广费都归属属于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发生了市场推广费,取得合法有效凭据之后就逐一登记做账,如果太多就加班(嘿嘿,业务好)!凭证是这样写的:
借:销售费用-市场推广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或者应付账款
其次,业务宣传发生在税法上是有限额规定的,请看文件:

为此,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能超过当年销售额的15%。所以小伙伴们,为了多列广告宣传费,各位使劲做业务吧!
另外,凡是都有例外。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其扣除上线是30%,如你是这个行业的,就使劲打广告吧!难怪商圈大屏上全是化妆品的广告,人家限额高!
在有例外,税法还规定了,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烟草行业的小伙伴表示,无所谓,反正你离不开我,我不用打广告!
好啦,关于广告费、宣传费的问题长寿会计学习培训之家就说这么多,还有不懂得的朋友,扫码关注,问问睿远会计培训之家的老师吧,保证给你专业耐心的回答!!!